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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领域 

《民法典》生效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是否属于只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021-09-15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的“已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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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第1063条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况”的条文理解。

综上,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全款出资属于出资方子女一人所有,对应的房产属于出资方子女一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偿还剩余房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部分出资属于出资人子女一人所有,但房产以及升值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